房訊網訊 據(jù)常州日報報道,常州于9月12日起正式執(zhí)行《關于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(wěn)健康發(fā)展的通知》,在堅決遏制投機炒房行為方面,一方面,凡在通知施行后新購買常州市區(qū)(不含金壇區(qū))商品住房(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)的,自取得不動產權證后滿4年方可上市交易,新購買商品住房的時間以商品房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準。
另一方面,通過完善常州市區(qū)(不含金壇區(qū))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,對已擁有一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,再次申請商業(yè)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,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60%。
來源:房訊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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