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訊網訊:鄭州市委、市政府發(fā)布了共同印發(fā)的《關于實施“黃河人才計劃”加快建設人才強市的意見》,這是繼2015年“1125聚才計劃”、2017年“智匯鄭州”人才工程之后,推出“3.0版”鄭州人才新政。
據悉,《意見》自發(fā)布之日起施行,有效期3年。該項政策對于不同類型的人才引進給予不同程度的補貼,并對一些科技、創(chuàng)新型企業(yè)的落地給予了一定的補貼。
人才共分為以下幾類,對鄭州市企事業(yè)單位新引進的海內外院士、國際知名科技獎項獲得者等頂尖人才屬于A類;對掌握關鍵核心技術、引領產業(yè)發(fā)展的國家級領軍人才和在國外著名高校擔任副教授以上職務的優(yōu)秀青年人才屬于B類;具有成長為高端人才潛力的地方級領軍人才屬于C類;突出貢獻人才屬于D類。
在住房補貼方面,對A、B類高層次人才給予最高300萬元、150萬元的首次購房補貼或提供不超過200平方米、150平方米的免租住房。對C、D類高層次人才,給予最高100萬元、50萬元首次購房補貼。對符合條件的博士、碩士和“雙一流”建設高校本科畢業(yè)生,分別給予10萬元、5萬元、2萬元首次購房補貼。
來 源:房訊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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