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深圳市規(guī)劃和自然資源局印發(fā)《深圳市到期未收回臨時用地處置專項行動方案》稱,深圳市計劃在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到期未收回臨時用地處置工作。
截至2019年5月15日,深圳市到期未收回臨時用地共552宗,土地面積為4.44平方公里。對于未收回的臨時用地,《方案》提出將按照“清場收回臨時用地、按現(xiàn)狀重新申請臨時用地、完善建設(shè)用地供地手續(xù)”三大路徑進行處置。
來源:每日經(jīng)濟新聞
編輯:wangdc
近日,深圳市規(guī)劃和自然資源局印發(fā)《深圳市到期未收回臨時用地處置專項行動方案》稱,深圳市計劃在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到期未收回臨時用地處置工作。
截至2019年5月15日,深圳市到期未收回臨時用地共552宗,土地面積為4.44平方公里。對于未收回的臨時用地,《方案》提出將按照“清場收回臨時用地、按現(xiàn)狀重新申請臨時用地、完善建設(shè)用地供地手續(xù)”三大路徑進行處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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