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4日,自然資源部發(fā)布《關于2020年土地利用計劃管理的通知》。針對2020年的土地利用計劃管理,政策要求:首先,在控制總量的前提下,計劃指標跟著項目走,切實保障有效投資用地需求;其次,既算“增量”賬,更算“存量”賬,統(tǒng)籌安排新增和存量建設用地,推動全面高質量發(fā)展;此外,對納入重點保障的項目用地,在用地批準時配置計劃指標。對未納入重點保障的項目用地,以當年處置存量土地規(guī)模作為核定計劃指標的依據(jù),加大存量盤活力度。
此次政策著重強調了閑置土地處置和土地供應的關系。政策明確,未納入重點保障的項目用地,配置計劃指標與處置存量土地掛鉤!霸陂e置土地方面,此次發(fā)布的政策明確了認定標準,主要包括動工開發(fā)、收回和置換三種模式。這也使得后續(xù)各地在此類閑置或存量用地的處置方面更有方向!币拙友芯吭褐菐熘行难芯靠偙O(jiān)嚴躍進分析認為。
在全力支持脫貧攻堅方面。政策明確,2020年繼續(xù)安排每個貧困縣計劃指標600畝,專項用于脫貧攻堅,不得挪用。深度貧困地區(qū)計劃指標不足的,可預支使用,由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優(yōu)先保障。仍不足的,年度內由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匯總項目清單,報自然資源部統(tǒng)一配置計劃指標。
來源:經(jīng)濟參考報
編輯:wangdc